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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5842元

2020-12-01 来源:本网 作者:佚名

  近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情况。他表示,全国共有200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其中纳入低保1852万人,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52万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分别惠及困难残疾人1153万人、重度残疾人1433万人;2019年、2020年新增的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8.2亿元,已全部安排到“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全国农村低保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5842元、每个月487元。

  此外,民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也是最后一道防线。民政部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完善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把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连续五年制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强化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同时,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对不符合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户,但户内有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的,将重病、重残人员单独纳入低保范围。

  二是不断健全工作机制,精准认定兜底保障对象。认定兜底保障对象是重点,但也是难点。近年来,我们从机制建设入手,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查询户籍、车辆、住房、社保、就业等方面信息的办法,指导各地普遍建立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客观评估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等状况。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核算机制,综合评估家庭贫困状况。同时,督促各地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备案制度。

  三是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切实解决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困难群众“两不愁”问题。随着全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低保的救助水平在稳步提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统筹协调农村扶贫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按照国家扶贫标准综合确定农村低保的最低指导标准,实现“两线合一”。民政部督促指导农村低保标准低的地方稳步提高标准,实现与扶贫标准有效衔接。

  四是强化因人因户精准施策,根据致困原因分类解决不同群体遇到的困难。对于获得低保以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还可以适当的增发低保金。对于因刚性支出较大而致贫的家庭,在核算家庭收入的时候,可以适当扣减因病、因残所增加的刚性支出,有些家里有重病病人、重度残疾人,他的支出比普通的困难群众会更大,算他收入的时候要把这些刚性支出适当扣减。对于贫困人口就业、参加扶贫项目的工作成本,在核算家庭收入的时候也要适当扣减。另外,对于已经纳入低保范围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以后,正常情况应该退出低保,但可以给予一段时间的“渐退期”,比如再延长半年享受低保,等他稳定脱贫以后再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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